Archive for May, 2006

我们最后悔什么

Tuesday, May 9th, 2006

比利时一家杂志,曾对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搞了一次专题调查。题目是:“你最后悔的是什么?”并列出了十几项生活中容易后悔的事情,供被调查者选择。于是,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结果—— 

  72%的人后悔年轻时努力不够,以至事业无成 

  由此我想起一个故事,说有一个40岁的人被医师告知患了绝症,最多再活三年时间。他为了使自己最后的生命更有意义,便拟出一个“三年要做十件事”的计划,包括写一本书、学一门外语、搞一项发明、办一个工厂、游30座名山、看50个城市等等,而且立即付诸行动。两年零八个月之后,10项目标全都完成。可当他再到医院复诊时,却发现是医生当时拿错了病历,自己根本没有患病。 

  这也是一个经验,如果别人工作你也工作,别人休息你也休息,别人娱乐你也娱乐,那么别人得到什么,你也只能得到什么。要想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,就得付出别人不愿付出的东西。尤其是在你还年轻的时候,还有机会竞争的时候。 

  67%的人后悔年轻时错误地选择了职业 

  应该说,错误不在选择了什么职业而在于选择了安稳。有三个大学的同学,同时被分配到县直机关。几年后,有一个不甘心总这样打水扫地,看领导眼色,因此调到了企业。另外两个没动心。又过了几年,又有一个辞职下海。剩下的一个仍未动心。再过了几年三人相聚的时候,到企业的那已当了大厂的厂长,辞职的那个已成了富翁,而在机关的这个却后悔了,后悔不该满足于每月几百元的“皇粮”。 

  按时下的择业观念,许多人的“第一目标”,是要“旱涝保收”。到时候能拿工资,领福利。但他们却忘了,没有了压力,也就没有了动力。没有了动力,也就发掘不出潜力。不是天下伯乐太少,而是自己埋没了自己。 

  63%的人后悔对子女教育不够或方法不当 

  我就亲眼看到这样的景象,上初中的女儿晚上放学回来,正在麻将桌上鏖战的夫妇不耐烦地一挥手:“自己泡面吃去!”还有一对夫妻,每人拎着一只鞋在屋里追打自己上小学的儿子,惨叫声惊得四邻不安。而且这些父母当时并不后悔,甚至认为自己做得“很对”。直到多年以后,发现按照自己的“模式”、自己的“经验”和自己的“方法”,并没有使子女成才,他们才会后悔“教育不够”或“方法不当”。 

  58%的人后悔锻炼身体不足 

  忘了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:“60岁以前想用身体换一切,60岁以后想用一切换身体。”世界之上,还有什么东西能比身体健康更宝贵,有人曾经提出一个口号,叫“小车不倒只管推”。作为一种精神,也许值得提倡。但强行去推“病车”、“坏车”,就只能越推越病,越推越坏,缩短小车的生命,降低小车的价值。 

  只有11%的人后悔没有赚到更多的钱 

  对于还没有赚到很多钱的年青人和中年人来说,这也许是个很好的安慰。有钱虽然能够办很多事情但赚钱并不是人生最重要的目的。年轻的时候后悔还可以改进;年老的时候后悔,想补救也来不及。 

  所以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经常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,并扪心自问:“我什么事情最后悔?”

强奸一次是强奸,强奸十次是夫妻

Tuesday, May 9th, 2006

一次与十次

坊间刻薄话:“强奸一次是强奸,强奸十次是夫妻。”虽是一句亵语,但并不因此就与真理缘。

比如吧,我们对元朝辽阔的版图所生出的自豪:打到了阿拉伯半岛,打到了东欧,实在是强大无

比,想不自豪都不行,何况晚近我们又在列强铁蹄下受过屈辱,由不得人不想到“我们先前”是

如何的阔过——不,辽阔过。但煞风景的鲁迅说:那一次我们是被人家征服的,如果非“豪”不

可,那也是“他”豪,而不是自豪。盖鲁迅不知“强奸十次是夫妻”的道理——夫妻财产乃双方

共同所有,所以,要自豪,正是应该的。

    从这一点来看,我们通常所说的“强奸民意”,也颇成问题:我们的民意,早已是别人的压寨

夫人,虽先前或许也曾感到被人强奸过,但几千年下来,被侵犯的屈辱感早已湮没,只有屈服与

顺从,至于视不伦为伦常,以为那正是自己该尽的义务,如何还有“强奸民意”之说?夫妻,正

道也;强奸,邪道也。但有时候,正道不过是改头换面为人接受的邪道。小强盗强抢民女,大强

盗强抢民意,他们都不愁走不上人间“正道”,要之要者,不过是把强奸变成夫妻,如此而已。

处女到底值多少钱???

Tuesday, May 9th, 2006

一个在东莞打工的朋友打电话来说,她们老板想包她三个月,在一小区租一房子给她住,管她吃管她喝,陪他吃陪他玩陪他睡觉,另外再给她十万块钱,三个月后解除关系,互相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生活。她说她拿不定主意,于是想听听我的意见。

  她叫小乐,是个湘妹子,我是三年前认识她的,那时她才16岁。小乐长得挺不错,脸蛋还算过得去,身材绝对一流,现在东莞一家几百人的电子厂做行政文员,月薪1200元,老板是一香港人。她口齿伶俐,娇滴滴的,颇有些风情万种,很惹男人心花怒放的那种。平时说话,待人接物,思考问题,真的是冰雪聪明。在我见过的女孩子当中,不过才19岁,就这么聪明的,很少有。对了,她还是个处女,她们老板就是看上这一点才肯出这个价的。记得她曾经说过,处女身是她的资本。

  我听完她电话的第一反应,就是力劝她这事不能干,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去开这种国际玩笑,这种赌博风险也太大了。“虽然人家出高价,但你的初夜应该留给你以后的老公,最少也该留给你最心爱的人,即使最终不能跟他结婚,起码你也不会后悔。这种爱,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……”

  “是吗?真的是这样吗?”我还没说完,她就冒出这么一句话。她的这句话,让我觉得有些毛骨悚然。我三年前就曾经告诉过她,对他人所说的话,不许直接说“是吗”这句话,这表示你在怀疑对方说的话的真假,是不相信对方的表现,很不礼貌。即使不相信,也不要当场表露出来,让人反感。打那以后我没听过她再说过这句话,真是个聪明的孩子。

  我继续解释:“你不是说过吗,你的处女身是你的资本。这是你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,我觉得你不应该用来换钱。其实这并不仅仅是三个月的问题,你在这三个月里所受到的心灵的伤害,就算不让你一辈子痛心,起码也会让你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不得安生。你应该把你最美好的东西留给你日后的老公,最少,也要留给你最心爱的人,做爱是男女间灵魂与灵魂的交融而非纯粹肉体上的发泄或者交易。你想想看,为了这些钱,让你日后的生活背负如此重要心理负担,你觉得值吗?”

  “我觉得值,我把自己的处女身给我最心爱的人,如果能跟他同甘共苦天长地久白头到老,我很愿意,真的愿意。但是,万一我给了他之后,过不了多久他一脚把我给踹了,我怎么办?处女身没了,钱也没有,感情也没了,一切都完了,女人在这方面所受到的伤害,远远大于卖给那个混蛋(指她们老板),因为,卖给他的话,起码我还拿了十万块钱,心里不会觉得不平衡。而且,我知道这只是个交易,所以不会在他身上用真感情,伤害自然没那么大。”

  “你这丫头,怎么能这么说话……”我说这话,其实已经底气不足,很简单,她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。靠,什么世道……

  “你知道我现在哪吗?我在跟一个朋友在酒吧喝酒,她现在醉得像一堆烂泥,就是被你们这些卑鄙的男人一脚踹掉的。那个男人是她的初恋,她爱得很深很认真很执着,结果怎么样,还不是落得这么个下场。所以我想去跟那个混蛋三个月,总比她现在人财两空要强得多。”

  “你…………….ä½ …………..看来,你已经决定了,那还打电话来问我干嘛,拿我涮着玩呀。”

  “是,我是决定了,打电话问你,是看看你是否支持我的做法,这几年来,我特别相信你说的话,所以这件事我只告诉你,如果你支持我的话,我心里会更踏实。”

  挂了电话,我半天没回过神来。我突然感有些悲哀,处女到底值多少钱,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
 

Hello world!

Friday, May 5th, 2006

Welcome to Iktib.com. This is your first post. Edit or delete it, then start blogging!